2008年7月24日 星期四

紹興和議

紹興和議是南宋和金國在紹興十一年(1141年)達成的和議,南宋朝廷在急於求和下,接受了金國的苛刻條件。

背景

宋高宗紹興年間,南宋軍隊的中興四將岳飛、韓世忠、劉光世、張俊以及其他將領如劉錡、吳玠等已形成強大軍力,其中最強的岳家軍甚至通過俘獲以前偽齊的萬匹戰馬,成立了南宋在富平之戰後(1130),絕無僅有的萬騎馬軍,可以和金國女真精騎對陣。

紹興七年(1137年),趙構生父宋徽宗的死訊傳到南宋。『帝號慟,諭輔臣曰:「宣和皇后春秋高,朕思之不遑甯處,屈己請和,正為此耳。」』【趙構號哭,對大臣說:「我母親年歲已經大了,我考慮到她老人家沒能呆在安寧的地方,於是委屈自己向金國求和,正是為了這事。」】翰林學士朱震引用唐德宗李適的事,請趙構遙尊韋氏為皇太后,趙構聽從。

紹興十年(1140年),金軍的前幾個主帥完顏宗望、完顏宗輔、完顏宗翰已先後病故,完顏昌剛被完顏宗弼(兀朮)所殺,完顏宗弼成為唯一的金國軍隊總指揮,其所部是金國最精銳的部隊,卻先在開封正南(偏東)的順昌敗于劉錡所部的「八字軍」,再於開封西南的郾城和穎昌,在金國女真精銳部隊所拿手的騎兵對陣中兩次敗于岳飛的岳家軍,只在開封東南面的淮西亳州、宿州一帶戰勝了宋軍中最弱的張俊一軍,在宋高宗以「十二道金牌」召回岳家軍前,金軍已被壓縮到開封東部和北部。

紹興十一年(1141年)二月,金熙宗對南宋示好,將死去的宋徽宗追封為天水郡王,將在押的宋欽宗封為天水郡公。第一提高了級別,原來封徽宗為二品昏德公,追封為王升為一品,原來封欽宗為三品重昏侯,現封為公升為二品。第二是去掉了原封號中的污侮含義。第三是以趙姓天水族望之郡作為封號,以示尊重。同時,在宋軍中最強大的岳家軍根本未參戰的情況下,完顏宗弼的金國最精銳的部隊又在淮西柘皋先敗于張俊部下楊沂中和劉錡的聯軍,後來雖然因為張俊搶功調走劉錡,完顏宗弼在濠州勝宋軍中最弱的張俊一軍,但由於韓世忠軍和岳家軍趕到,完顏宗弼不得不退軍北上。

至此,南宋可戰而不戰。為了徹底求和,四月下旬南宋朝廷解除了岳飛、韓世忠、劉錡、楊沂中等大將的兵權,為《紹興和議》做好了準備。十月,南宋派魏良臣赴金,提出要議和。

十一月,金國派蕭毅、邢具瞻為審議使,隨魏良臣回南宋,提出議和條件。此時趙構生母韋氏托人將一封信送到趙構手裡。『洪皓在燕,求得(韋)后書,遣李微持歸。帝大喜曰:「遣使百輩,不如一書。」遂加(李)微官。金人遣蕭毅、邢具瞻來議和,帝曰:「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徽宗無及矣!今立誓信,當明言歸我(韋)太后,朕不恥和。不然,朕不憚用兵。」【「我擁有天下,但卻不能贍養親人,我父親徽宗已經死了!現在我發誓,我要公開要求金國歸還我母親韋太后,我不以議和為恥。不然的話,我不怕向金國用兵!」】(蕭)毅等還,帝又語之曰:「(韋)太后果還,自當謹守誓約。如其未也,雖有誓約,徒為虛文。」』【「如果我母親韋太后果然能回南宋,自當謹守我們訂的和議誓約。如果回不來,有和議誓約也是一紙空文。」】當月,《紹興和議》最後的書面內容即達成。

十二月末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趙構和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岳飛與其子岳雲、部將張憲于臨安(今杭州),據《宋史》載這是為了滿足完顏宗弼為《紹興和議》所設的前提以防止岳飛的十萬岳家軍攻入黃河以北。

於是趙構和秦檜以稱臣賠款,割讓從前被岳飛收復的唐州、鄧州以及商州、秦州的大半為代價,簽定了《紹興和議》。宋金東以淮河,西以大散關為界。趙構也于殺死岳飛後立刻成功地迎回生母韋氏。《宋史·高宗本紀》記載:紹興十二年(1142年)夏四月丁卯(5月1日),「(韋)皇太后偕梓宮(徽宗靈柩) 發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按照當時信息的傳遞方式,岳飛于紹興十一年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被殺,南宋使節立刻於紹興十二年(1142年)正月帶着正式照函從岳飛被殺的臨安(今杭州)去金國囚禁宋欽宗和韋氏的五國城(今黑龍江哈爾濱市依蘭縣依蘭鎮五國城村)接人,韋氏四月丁卯(5月1日)即啟程回宋,八月壬午(9月13日),韋氏到達宋都臨安。從正月初一到八月壬午,除了用時在行程腳力上,沒有明顯的拖延。。

條約內容

要點如下:

1. 重劃宋、金兩國的邊界,東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關為界,宋割唐州、鄧州(在今河南省),又重定陝西地界,宋失去商州(在今陝西省)、秦州(在今甘肅省)兩州約一半土地予金。
2. 宋奉表稱臣於金,金冊宋主為皇帝。
3. 每逢金主生日及元旦,宋均須遣使稱賀。
4. 宋每年向金國繳納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從紹興十二年(1142年)開始,每年春季送至泗州交納。

影響

隨著和議達成,金亦放還宋徽宗靈柩和高宗生母韋賢妃歸宋。離行時,宋欽宗挽住她的車輪,請她轉告高宗,若能回去,他只要當個太乙宮主就滿足了。韋賢妃哭著說,如果你不回來,我寧願眼睛瞎掉算了。但因為宋高宗可能考慮到自己不能生育,接欽宗回來皇位必定回到欽宗或其後代,所以後來宋欽宗到死也沒回到宋都。

《紹興和議》后,宋、金之間維持了近二十年的和平,期間雙方雖然偶有衝突,但衝突之規模不大,直到1161年金海陵王完顏亮撕毀和約伐宋。

《紹興和議》使宋朝永久失去了原來北宋的山西和關中養馬的馬場,從此岳家軍的背嵬戰士萬騎馬軍成為南宋一朝的絕唱,宋朝直至覆滅,都只能靠步兵和北方遊牧民族的精騎對陣。后來南宋的「隆興北伐」和「開禧北伐」,以步兵逆擊金國精騎大敗而歸,原因之一就是這個《紹興和議》導致南宋騎兵力量可以忽略不計,無法和紹興年間的南宋軍隊相提並論。但是此說忽略了南宋初期在宋金富平之戰(1130年)中,曾動員數萬騎兵參戰仍然戰敗的事實(最高記載數字是七萬騎兵)。富平之戰使得金國佔領了關中和附屬的養馬場,雖然後來南宋一度以外交手段收回關中(1138年),但到1140年仍然守不住而被金國永遠佔領。所以紹興和議只是確認南宋軍力守不住關中的事實,把此和議歸罪是後來北伐失利的原因,有倒果為因的嫌疑。

《紹興和議》確定了完顏昌提出的、秦檜大力提倡的「南自南,北自北」,即原籍在《紹興和議》規定的南宋境內的漢人歸南宋,原籍在《紹興和議》規定的金國境內的漢人歸金國。從此北方漢人不但完全在名義上成為金國臣民,而且不能南逃,否則將被遣返。這造成了北方漢人沒有選擇地成了宋的敵國子民,以致宋朝實力的一進一出:

1. 南宋初年的名將,包括中興四將中的岳飛、韓世忠、劉光世以及劉錡、吳玠、楊沂中均為河北漢人。從小接受的是忠於宋朝的教育,忠心保衛的是宋朝,在抗金多年以後,終于有擊敗完顏宗弼等金國主戰派並收復失地的實力;但南宋初期也有李成、孔彥舟、酈瓊這些依附齊國投降金朝的宋朝叛將,此三人都是河北漢人,接受的也是宋朝教育,可是卻舉兵反宋投降金朝。(《金史卷七十九》)。若加上苗傅、劉正彥等兵變將領,南宋初期這些大量投降、叛變的宋軍兵將,不但使得南宋失地連連、北伐失敗,更讓高宗對自己的將領失去信心與信任,最終為了收兵權而接受紹興和議,並把屠刀砍向岳飛。
2. 1279年滅宋的元鎮國大將軍張弘範和他的父親張柔是河北的金國漢人,從未接受忠於宋朝的教育,一路擊敗南宋優勢兵力,崖山海戰滅宋后張弘範在崖山寫下「鎮國大將軍張弘範滅宋於此」十二字。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