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4日 星期四

教育

教育

宋朝政府對文人之待遇在中國史上屬於最高水準,由於宋代非常重視考生質素,教育事業也得到了政府的支援。宋仁宗時,下詔州、縣辦學,進一步完善科舉制度。宋代官學,規模空前,政府在中央設立國子監、太學、武學、律學及四門學和廣文館。中央各部門也設立書學、算學、畫學、醫學。地方上,設立州縣兩級學校,並在路設立學官。教師先由地方選聘,後改聘進士或國子監、太學畢業學生,教材有國家統一頒佈,多以五經為主。

宋神宗時期,王安石制訂太學三舍法 (內舍、外舍、上舍)。學校會於每年按成績升舍,在上舍成績優秀時,可免州試和禮部考試,並特賜及第。

有宋一代,各地書院式私學盛行,主要由於自唐朝以來,印刷業發達,書籍增多,民間可掌握的教育資料也開始增加,又因五代時戰亂四起,教育中斷,想學習的人一般都集中在有學識的學者的周圍,既而形成書院。宋朝時,官方為了對私人辦學進行管理,對私學「賜匾」、「賜書」、「賜學田」,給予承認,於是書院形成了以私學,半官辦,官辦私學等多種方式。另外由於當時有學識有威望的學者,比如朱熹、陸九淵都喜歡在書院講學,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書院式私學的威望。著名書院有石鼓書院、白鹿洞書院、嵩陽書院、岳麓書院、應天府書院和茅山書院。南宋時期,書院規模擴大,學生增多,逐步在社會上形成另一種辦學和上學的風氣。書院也從最初的教學場所變為兼顧研究的學術機構。宋朝政府還於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至元豐元年(1078年)、徽宗崇寧元年(1102年)三次進行興學運動,以改革教育制度,提高人文品質,這三次運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宋代改良科舉制度也促成教育的發展,新的措施包括殿試的設立,防弊措施的增加,放寬應考條件,並增加了取士數量等等。宋代的科考分為三級:解試(州試)、省試(由禮部舉行)和殿試。解試由各地方進行,通過的舉人可以進京參加省試。省試在貢院內進行,連考三天。通過者在宮內由皇帝主持殿試,在宋代凡於殿試中進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經吏部選試。南、北宋三百二十年,總共開科一百一十八次。取進士二萬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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