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4日 星期四

海外貿易

海外貿易
圖中描繪一艘宋朝的戎克船。

由於西夏阻隔了西北的絲綢之路,加上經濟中心的南移,從宋朝開始,東南沿海的港口成為新的貿易中心。唐朝時期全國僅廣州一地設有市舶司,負責外貿事務。宋朝先後在廣州、臨安府(杭州)、慶元府(明州,今寧波)、泉州、密州板橋鎮(今膠州營海鎮)、嘉興府(秀州)華亭縣(今松江)、鎮江府、平江府(蘇州)、溫州、江陰軍(今江陰)、嘉興府(秀州)澉浦鎮(今海鹽)和嘉興府(秀州)上海鎮(今上海市區)等地設立市舶司專門管理海外貿易。[16]其中以廣州、泉州和明州最大。泉州在南宋晚期更一躍成為世界第一大港和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宋朝海外貿易分官府經營和私商經營兩種方式,其中民營外貿又佔大宗。元豐三年,宋朝政府制定了一部《廣州市舶條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貿易法。而各個外貿港口還在城市立設立「蕃市」,專賣外國商品;「蕃坊」供外國人居住;「蕃學」供外商子女接受教育,政府還專門制定了蕃商犯罪決罰條。現在廣州和泉州城內仍然有許多藩客墓,成為當時海外貿易繁榮的佐證。

與中國通商的國家有:佔城、真臘、三佛齊、吉蘭丹、渤泥、巴林馮、蘭無裏、底切、三嶼、大食、大秦、波斯、白達、麻嘉、伊祿、故臨、細蘭、登流眉、中裏、斯伽裏野、木蘭皮等歐亞地區五十八個國家。宋朝出口貨物包括絲綢、瓷器、糖、紡織品、茶葉、五金。進口貨物包括象牙、珊瑚、瑪瑙、珍珠、乳香、沒藥、安息香、胡椒、琉璃、玳瑁等幾百種商品。[18]宋朝從大量進口貨物通過市舶司獲得的稅收,從北宋皇祐(1049年—1054年)的53萬貫,治平( 1064年—1067年)63萬貫, 到了南宋紹興( 1131年—1162年)已達200萬貫,約佔全國財政收入的百分之六,對宋代的繁榮起重要作用。

南宋時期,宋朝在與金和大理的交界處設立榷場來互通有無。宋朝出口藥材、茶葉、棉花、犀角、象牙等,進口北珠、人參、毛皮、馬匹等貨物。民間也有大量的走私貿易。由於宋朝銅錢信用佳,被大量走私到東南亞和西亞,而當時的朝鮮和日本更停用自己的通貨,改用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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